尊重難民不遣返原則 Respect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
出處: FORUM-ASIA E-Newslwtter, 20 January 2010 - Issue 104
亞太難民人權網絡(The Asia Pacific Refugee Rights Network)於2010.1.14聯合六十八個非政府組織發布聲明,
呼籲亞太國家尊重最根基的難民不遣返原則。以下聲明包括譴責柬埔寨對維吾爾族人民及泰國對寮國苗族人民的強制出境。我們身為聲明簽署人,譴責某些亞洲政府在09年末要求、鼓勵且執行強制難民及庇護尋求者必須離開柬埔寨及泰國國境。我們要求所有亞太政府重申對於難民及尋求庇護者不遣返原則的重要性。我們更進一步呼籲這些違反原則的政府以及所有亞太政府,在2010年能致力實行難民及尋求庇護者不遣返原則。
於柬埔寨遭遣返的維吾爾族
2009.12.19,在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的來訪前,柬埔寨政府在完整審核維吾爾族裔庇護申請者的申請前,即強制20名維吾爾族庇護申請者遣返回中國。縱使在包跨聯合國最高難民總署等國際組織的抗議之下,強制遣返仍與以執行。在1951年的一份有關難民地位的公約中,柬埔寨是簽約國之一。包跨國際特赦組織及人權觀察等人權組織都已觀察到這一群多數生活在中國西部、語言為突厥語、多數信奉穆斯林的維吾爾少數族群正面臨各種形式的壓迫,並且壓迫之情形在09年七月中國政府於烏魯木齊的鎮壓後漸遽。中國政府對於柬埔寨政府強制維吾爾族尋求庇護者遣返行動表示感謝,在兩天後簽署14項,價值約十億美元的商業。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過去維吾爾族尋求庇護者遭強迫遣返回中國且遭羈押的案例,在某些案例中,這些尋求庇護者甚至遭虐打獲宣判死刑。
於泰國遭遣返的苗族(Hmong)
在2009.12.28泰國政府強制遣返住於Huay Nam Khao 難民營的4000名苗族人民以及158名自2006年起被拘留於Nong
Khai移民拘留中心的苗族人民回至寮國,其中58名為孩童,部分孩童甚至是在拘留人在居留期間所生下的。這些158位遭拘留的苗族人民是被聯合國難民最高總署認定需要國際保護的難民,他們已接受數個國家提供的安置,但泰國當局卻拒絕他們出境。聯合國最高總署被拒絕進入Huay Nam Khao難民營,無法進一步檢視難民的狀態。直到現在沒有NGO以及聯合國機構能夠進入寮國檢視遭遣返人民的狀態。近年來,許多遭強制遣返的苗族人民失蹤、被囚監或遭性侵害。苗族人民在寮國時常遭寮國當局起訴,包括隨意逮捕及羈押,以及遭受壓迫宗教自由。
我們在此提醒中國、柬埔寨、寮國、泰國政府,以及其他亞太國家,強制遣返個人至可能使被遣返人遭受傷害的國家違反了國際習慣法、有關難民地位公約、及禁止酷刑與其他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宣言。並且,在聯合國憲章以及各政府與聯合國難民最高總署所簽署的備忘錄規範之下,這些政府必須配合提供保護難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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